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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夫妻眼下的婚姻和感情是维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上,那么,可以认为你们的婚姻是不幸的。是否需要生育第二个子女,本应由夫妻双方根据家庭实际...
象你所说的这一情况,不能算是你的自私行为。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取决于夫妻对生育观的认知和对生育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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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2、申请人的户口簿;3、《结婚证》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5、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6、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特殊情况:单独夫妇原处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取消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批准再生育后下个月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回收。准生二胎政策是指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再生一胎的政策。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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