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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土地的权属为集体所有,权属应当按照1962年土地改革法修正案确定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确定,如果当时确定为村所有的,就归...
镇里要收土地,当然不合法,既然是村里与你签合同。土地性质肯定是集体所有了。村里说是镇里要收土地,实际是村里反悔了,但不好明说,便一个唱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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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没有确权的后果: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对土地进行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确定土地附着物的权益归属。所以需要积极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确权的一般流程如下: 1、入户调查: 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 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2、测量制图: 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 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公示审核: 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 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也就是说在一个承包家庭内,不管人员的增加与减少,都不能调整该家庭的人口 你现在提出的问题关键是你父母和你们不是一个家庭, 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抽回土地如果不是一个家庭,就要看你母亲的户口问题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三款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村民对所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不能按照家庭所有财产私自处分。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原参与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对村集体发包的土地具有合法使用权。而没有参与分配承包且依法具有申请使用权土地的家庭成员,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发包使用土地。所以,问题中属于超生的两个女儿对家庭原承包的土地没有分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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