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和管辖范围之内;申请人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
1、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和管辖范围之内;申请人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 一、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 二、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和乡镇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或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到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六、申诉书要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