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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户籍在南京江南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且满5年。 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履行申报义务。在享受住房保障期间,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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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户籍在南京江南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且满5年。 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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