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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收益是指企业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或者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
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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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同债务:(一)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不受管理产生的债务;(三)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4)债务人继续经营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债务。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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