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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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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三、一次性补贴: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关于社保保险生育津贴:如果是生育前连续十二个月缴费就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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