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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即商...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Trade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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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一种客观标准,旨在衡量特定信息所处的实际状态,即是否已经传播、扩散为公众所知悉。一般认为,已经扩散和传播的信息,已经成为公共知识的一部分,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没有保护的必要。同时,要对进入公共领域的知识进行控制,产权的排除成本过于高昂,即使存在必要也无可能。作为商业秘密具有保护可能性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即尚未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知悉的信息。为此,在司法实践中,秘密性通常从两方面来界定:第一,排除公共信息,已经公开的信息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第二,处于未公开状态,不为公众所普遍知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息。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用人单位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从以上几点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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