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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如果公司无正当合法理由终止合同,你有权向公司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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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不合法应当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是经过协商,你也同意解除的,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要根据您具体情况来看。 您说的这种情况,建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在调解阶段公司就主动给了。 另您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公司向您支付何种补偿或赔偿,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肯能您能够拿的更多,具体可以联系我帮您分析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若公司因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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