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也明确,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
违约金过高一般是指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包括:(一)高速公路及其匝道、连接线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区域;(二)高速公路及其匝道、连接线无边沟的,为路缘石外缘起不少于5米的区域;(三)高速公路桥梁为桥梁垂直投影面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区域;(四)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养护及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前款规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有征地界限的,从其界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2人已浏览
1,303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2,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