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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如何在台湾与台湾人办理离婚? 一、如何在台湾办理协议离婚? 1、受理地点:台湾一方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2、提交文件:1)离婚协议书;...
大陆人与台湾人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呢?一、协议离婚,即在大陆协议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及程序如下: 1、受理地点: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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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2)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3)办理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人境证件;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遵守以下规定: 1)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6)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的,只能采取诉讼离婚方式。国内一方有权在国内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首先要说的是和你在一起的台湾人很可能已经构成重婚罪,所以建议您详细咨询我们。其次,对于他台湾老婆提出了抚养费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所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第三,这种情况主要是男方的过错,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多分给女方一些,至于您准备都分给台湾女方也是可以的。第四,孩子可以作为认定男方过错的主要依据,在具体的离婚判决以及分割财产上会适用到。对于您说的具体出庭的问题,因为你是大陆人,而且在这个离婚案件中您不是直接当事人,所以不是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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