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役士兵相关政策可参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
1、退伍义务兵是指退出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1)服现役期满2年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2)服现役期未满,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选拔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军事部门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报请上级军事机关批准并进行登记,服军官预备役。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保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三是国家建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和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义务接收和安置退役士兵。在招聘工作人员或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职务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安置退役士兵。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移交和接收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年度移交和接收计划。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地。但入伍时是普通高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轻松安置:(一)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并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点:(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烈士子女;(四)父母双亡。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向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向安置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报告。退休后,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向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应当在退役士兵报到时出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第十六条退役士兵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处理;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处理。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号储存额。个人帐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8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