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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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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办理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本、等材料,具体的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 (3)领取相关文件,缴纳相关费用。 (4)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回迁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回迁房产证办理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具体的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 3、领取相关文件,缴纳相关费用。 4、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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