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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孩子这样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由母亲直接抚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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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第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第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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