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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产权明确,有房产证,无担保贷款;不是有转让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转让双方自愿,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房产保全期满后可以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92)22号) 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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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作出保全决定并且已经送达保全执行通知书后,不能办理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在人民法院作出保全决定并且已经送达保全执行通知书后,不能办理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房屋保全措施解除后,房屋所有权可以随时转让,保全解除后交易不受限制。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存在未解决的权属纠纷;(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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