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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恶意诉讼的,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对虚假诉讼罪的刑罚规定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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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构成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将对其追究虚假诉讼罪!请遵纪守法!《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12条、第113条均规定,可以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很难找到恰当的罪名对虚假诉讼主体的虚假诉讼行为定罪量刑,也就只好通过罚款、拘留制裁,因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措施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虚假诉讼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
恶意透支行为有两种: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银行网点频繁消费、取现,每次取现的金额都在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二是假冒名字、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开户,来骗领信用卡,达到恶意透支的目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作为联系人要,不应负刑事责任。但是联系人为犯罪嫌疑人袒护遮掩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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