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保险一般没有报销次数的限制,参保后,只要不超过当地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的住院费用,就可以在当年报告。医疗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立...
法律对职工使用医保卡报销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满足条件的医疗费用,就可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职工医疗保险每年报销几次没有限制。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由社会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远程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般指的是区别于商业医疗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在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每年的报销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只要不超过当地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的费用,均可在当年报销。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1、门诊、急诊的费用。医疗费用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证来区分,主要包括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按照报销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921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