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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前不久表示,各地要共同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项标志性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尽快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探索建立更大范围大病保险据了解,目前在我国推行了社保卡的地区,参保人均已实现即时结算式的实时报销,完全无需垫付医药费。但有保险行业专家曾向笔者表示,考虑到一些保险公司还在采取按保险年度手工报销的方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的报销预计很有可能是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的规定每半年或一年报销一次。对于专家的这一疑虑,财政部透露,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整合医保资源,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医保制度的合力。首先,要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及商业保险之间的衔接。要合理确定各项制度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尽快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要协同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管控合力,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其次,要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大病保障试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等政策的衔接,整合制度资源,避免政策交叉重叠,提高制度运行效率。财政部同时表示,要积极推动建立更大范围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口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合理控制保险机构盈利水平另据介绍,财政部将尽快明确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总的要求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筹资标准,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的合同,定期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专账或新农合基金专账向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账户划拨资金;商业保险机构要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建立单独的核算账户,反映大病保险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水平。对商业保险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超额结余、政策性亏损等问题,要提前研究对策,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办法。
医保卡是没有规定一年住几次院的,如果有疾病的话,是随时可以去当地正规医院或者是指定的医保医院治疗的,具体的政策又按你们当地的医保制度执行。
1、办理重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原居民身份证或户户籍簿原件、参与证(卡)原件。2、新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补偿结算表。3、费用清单、出院总结或加盖原收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收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特殊慢性病患者应提供慢性病证明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的银行汇款账户。2、重病二次报销流程:1。救助对象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3、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村(居)民主评议应当提交县(区)人民主评议,并提交村(居)人民主评议,并提交县(居)人民政府的材料公开专栏。4、乡(区)人民委员会对符合条件。6、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颁发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严重疾病医疗救助证书》,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三、二次重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1。起始支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2、2~4万元(含4万元)例为60,4万元(含4万元)%。3、4~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6万元(含6万元)%。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5、新农合一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得低于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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