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日期前提前解散。公司解散意味着公司法人资...
公司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公司解散而终止时,《》规定在本法行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终止的,按规定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表述原文为“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解散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予经济补偿《》虽无明文规定,但2005年上海市颁布实施的《市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对此种情况已作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散亦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解散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008年前的补偿金应当一并计算在内。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高补偿12年。
公司解散后,应向员工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48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