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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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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3、对于行政复议如何为企业辩护的问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找不找律师都可以,但是行政复议当中有很多琐碎的事,怕麻烦可以交给律师做。
一、答辩人作出的耒规【2011】罚字第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应予维持。1、《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准确。2011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队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被答辩人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在高速公路联络线段修建围墙。随即,我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被答辩人修建的围墙圈占的是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且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现场询问施工人员都说该围墙是临时性的。现被答辩人说该围墙是永久性的,且是由围墙的特性决定的,这难道不自相矛盾吗?不但围墙的特性不能决定其一定是永久性建筑物,而且也只有临时性的建设才有可能被批准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因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的围墙属临时性围墙的事实是准确的。被答辩人在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圈占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修建临时性围墙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湖南省行政复议被告答辩状怎么写amp;lt;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据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是清楚的,证据确实充分。2、《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针对被答辩人的违法行为,答辩人适用《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和《湖南省行政复议被告答辩状怎么写amp;lt;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是与被答辩人的违法事实相一致的。因此,《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是正确的。3、《处罚决定书》处罚适当。被答辩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圈占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修建临时围墙的事实客观存在,且给高速公路联络线的城市景观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答辩人在处罚
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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