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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
无效合同的效果是: 1、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2、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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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的标准称为竞业限制协议,其无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应当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有商业秘密,这是实施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同时,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符合协议签订的主要条件,协议可能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适用于竞业限制的主体不是任何员工。用人单位与普通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因主体错误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超出部分应视为无效。三是不给予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对劳动者无效。
定金条款无效不会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效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所有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某些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合同。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来看,不是全部作废,而是部分作废,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部分无效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不影响其馀部分的效力,其馀部分仍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这包括两层意思:(1)如果认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劳动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劳动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劳动合同条款为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另一部分劳动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2)如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应当全部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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