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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首先从法律上讲,开发商无权限定你选择贷款银行的权利,即开发商不能阻止你从非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去贷款! 若开发商强行限定你的贷款银行,让你无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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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3、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该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应相应冲减利息收入。
很高兴为你解答法律咨询。首先,虽然银行不同意你转借贷款额度,但是在事实上已经借出。并签订了书面借据,如果对方的确已经使用了贷款额度,根据法律规定你仍有权向你的同事支付借款。所以,你可以凭借借款的手续,起诉法律要求对方支付借款。其次,关于债务偿还的顺序问题。一、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其他人先起诉,被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若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债权的受让是平等的,也就是按照所有主张权利人的比例进行执行。二、如果现在只有你先起诉,并有生效判决,先执行你的申请。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你先财产保全,也是先执行你的。三、你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即可,至于执行中采取什么措施,那是法院的职权,不是你来定的。所以,根据上述解,如果你的同事也借其他人很多钱,你就需要先起诉查封冻结他的房产,这样法院在判决后会根据你的诉求给予执行,这时如果其他人没有起诉法院,那么法院是不会主动干预的,他的房子400万是完全可以付清你的借款的。除非你在起诉的同时也有其他人起诉,那么就需要根据借款的比例分割执行财产了。再者,你同事为公务员,工资属于她个人的财产,你当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只要是她个人的合法财产,你都有权申请法院执行的,可以用其工资进行抵偿。
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 产权证: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 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 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 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利率选择因人而异:收入稳定并且月收入很高的人群,可以考虑选择固定利率,因为未来可以不受加息的影响。但如果是工作稳定但收入不高的阶层,如老师、大学教授、公务员等,则建议选择浮动利息,因为他们在银行贷款客户中属于优质客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所以浮动利率比较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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