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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本协议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逾期不支付的,属于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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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时间作了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的支付工资,算是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投诉,建议你方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和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但到底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才能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向员工支付工资。与本单位全体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一月内延期支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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