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标的不明确,则合同无效。具体原因是,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标的不明确的,合同就不成立,合同关系便无法...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标的不明确,则合同无效。具体原因是,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标的不明确的,合同就不成立,合同关系便无法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但需要法律规定出如何确定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法律规定确定价款的原则是为了弥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的不足,而依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