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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 妇女嫁入男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
在出嫁女土地赔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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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出嫁女儿的土地承包权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这是为了充分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对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做了如下规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出嫁女出嫁到了新的村集体,并且在新的村集体已经取得了承包地,则说明已经成为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不应再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的权利,因此发包方可以收回原承包地。 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是为了避免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从而保护妇女的权益。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 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就出让土地纠纷来说,双方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1、土地出让金以成交确认书为准 2、在调解书签收后一周内,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政府和××县国土局在××公司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周内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县政府和国土局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该地块上建筑物拆除完毕将净地交付××公司 4、××公司在开工后8个月支付土地出让金余款,并缴纳土地契税、人防费,同时××县政府和××县国土局补偿××公司258万元 5、出让地块东侧港防绿化带,由××县政府和国土局2008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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