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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呢?用工方欠款是恶意拖欠还是实在没有能力还款呢?如果用工方不给薪资,建议您向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实在发生...
单位不结清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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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公司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递交投诉书、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仍然依靠每月的工资生活,但大多数时候,一些公司不会向员工支付工资,此时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督旅)投诉。1、投诉文件中应注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姓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电话号码;2、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事实和投诉请求。2、如果举报人真实报告并保留确切地址或电话号码,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应对其保密。应投诉人的要求,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3、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注意事项:1。举报人和投诉人必须根据事实提供被举报人和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2、如果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和基本证据,投诉人可以口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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