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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
7.建议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约定,职工要限期签订,如果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8.建议在职工入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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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们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你自己不愿意再签订合同,就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若公司维持原来标准或提高原来待遇标准,劳动者不能同意续签,不付经济补偿
1,若合同内容(工地地点,工资待遇等)有变更,你可以拒绝签订。 2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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