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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不用年检,每年都上报一次给登记机关就可以了。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所以申请日期不一定是成立日期。营业...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年检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的书面式审查,需要对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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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进行年检的程序: (一)向登记主管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年检报告书的内容逐项的填写; (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实,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收取年检费,发还执照。
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按照新申请的程序予以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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