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满之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一定的理由,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用你了,他一定会找出个理由,最好的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那么按照,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碰到这种情况,你要通过继续履行,也没有多大意义了,不如要回法律规定的自己的权利。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注意仅限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2、经济补偿金:以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开始计算,就是指你实际到工作的时间一直算到你离开公司,如果满了6个月,就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未满6个月,发给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这里的平均工资,按你从工作开始每月工资奖金的总和除以总的月数,不是合同上规定的底薪。 3、事实上,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擅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经仲裁不成立的话,那么应当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方面的实际索赔很少有成功的,能拿回单份的就不错了。 4、你的也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你,不过前提是你自己有比较详细的记录。否则恐怕连劳动仲裁也帮不了你的。对于公司要你自己的事,不必理会,反正已经准备不做了,撕破脸也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应当首先和公司讲清楚你的立场,你的要求(就是前面说的三部分钱),如果公司不付给你的话,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把该拿回来的钱拿回来。另外,如果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话,要让公司在15日内帮你转移,如果没帮你交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适当补偿给你。
因公司裁员,员工被辞退应得的赔偿跟工作年限有关,最多不得超过1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未按照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480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