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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该类问题的关键是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如果是双方均有订立买卖合同的主观意愿,但是对于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
第一,关于您和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只要是您与对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中没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的,那么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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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解除《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返还原告首付房款人民币30万元;3、双倍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共计20万元。
1、卖方擅自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 2、一房两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时要注意根据合同的约定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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