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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协议书上的规定来执行。 2、离婚...
1、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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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探望权的条款是无效的。 1、探望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法定的权利,不能通过一纸协议就予以剥夺。 2、不能探望孩子,不仅仅是剥夺父母的权利,更是剥夺孩子见到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这种限制孩子权利的条款当然也是无效的。最后,我想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要把父母的恩恩怨怨强加到孩子身上,我希望孩子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没有时间规定,但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父母双协商确定,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判决探视权行使时间和方式。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时间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 一般来说,法院会判决对方在每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有一到两天的探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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