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根据第一百八十五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
《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表明捐赠人不得从捐赠财产中获得回扣。如果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没有签三方协议,毕业以后,要么你的档案委托学校保管,要么委托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因为户口一般不和档案分离。如果牵涉到落户,没有签三方协议,可能就会户口打回原籍。如果不牵涉落户,就无所谓了,只是你的身份由应届生变为社会人员而已。解决办法,找个熟人,私企之类的先帮你签了,之后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不牵涉落户,可以自己直接联系人才市场代保管。三方协议是和工龄有关的,因为签署了三方协议,就可以有派遣证,工龄从有派遣证开始算起。但是不签三方协议,工龄就要从你正式开始工作算起。跟干部没有关系的。至多就是评职称的时候算工龄联系到一些。
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是自愿无偿的行为,不得有利益回报。《慈善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实际上,慈善捐赠中约定捐赠用途本身可以视为对捐赠附加条件,捐赠人可以通过设定附加条件监督并确保捐赠能够实现慈善目的。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赢得那个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们提起诉讼。《慈善法》第十五条对禁止附加的条件作了规定,即慈善组织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规定,守信慈善组织享受以下优惠措施:登记事项变更、相关业务办理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守信慈善组织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守信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并为守信慈善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指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中华慈善奖”、“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为守信捐赠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在婚姻、、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服务中为守信捐赠人提供便利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作为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外部参考;在实施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将守信记录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在办理中小城市落户或者大城市等方面,为守信捐赠人提供便利服务;在专利申请、登记、诉讼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优先、加快服务;作为全国性奖励评估、评优表彰重要参考;在学习培训、公派出国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守信捐赠人;在法律顾问、商事调解、经贸和海事仲裁等方面优先提供咨询和支持;给予免票游览、使用或票价优惠等服务;鼓励城市交通系统给予购票优惠政策等26项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