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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随意的借条在有些诉讼中不受保护那是因为太随意不正规,缺少许多必要的内容,导致法官无法判断,从而失去证据效力。所以建议楼主打借条时要注意写...
有借款的数额,借款人姓名,借条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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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如果没有写姓名,不受法律保护。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 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最好写借条,不要写欠条,以免引发诉讼,还得要解释欠款原因、用途进行举证。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是亲戚关系,有的人在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签署全名。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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