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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对行政复议,属于《信访条例》行政复议后可以信访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保全。相关规定《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信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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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申请期限。为了侵犯其合法权益,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上一级行政单位申请复议。对于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后再向法院起诉。
信访答复是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的规定,对信访人反映情况作出的解释、答复,并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影响,不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故信访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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