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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
由于国家从2016年1月起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所以2016年以后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2016年以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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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湖南的规定:第十六条夫妻双方系农民,除超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一)夫妻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孩子的;(三)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孩子的;(四)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一人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孩子,其他兄弟未收养孩子的。夫妻双方系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新政策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本省城镇居民,不在外务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包括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员工在内的本省城镇居民户籍的其他所有制度的员工和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在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籍转移到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在本省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户籍转移到本省,但在本省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和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没有计划的农村居民其次,奖励对象必须持有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等有效证明书,或者持有没有孩子证明书的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孩子的人。最后,奖励对象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员工,或者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其他城镇居民。另外,到1月1日为止,没有享受,没有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的5%的养老金和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具体确认程序,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向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湖南省独生子女补助金政策、湖南省独生子女补助金标准新规定的新奖励标准约为原标准的3倍,据原省人口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所长曹跃斌介绍,目前全国有23个省建立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制度,奖励标准各不相同,基本工资增发5%的退休金,20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前两种方式并行。我省此次实施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按每人每月80元,人口平均寿命75岁计算,每人可领取奖励金约1、5万元,是以前奖励标准的约3倍,也是目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成立的省中两个标准最高的省之一。这次奖励人群的垄断范围更广。我省在1979年制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之初,以城镇职工作为奖励对象,不包括无岗位的城镇纯居民。2009年10月2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将奖励对象范围从以前的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这次新完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报酬制度沿袭了这一政策,同时将历史遗留问题中应该享受的未完全享受的对象也纳入报酬范围,直接受益人约91万多人,实现了城镇居民的全权复盖。另外,从2005年开始,我省已经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支援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孩子和两个女孩子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60岁以上后,中央和地方财政部署的特别资金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支援。这次奖励政策也更公平。为了体现公平性,我省这次完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无论居民的职业差异和职位高低,都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奖励,独生子女父母视同仁得到政府的同等奖励。
独生子女的新政策如下:在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报酬。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在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奖励措施中由该部门执行的,有关部门必须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独生子女发生事故,死亡的,按规定得到支援。在国家提倡夫妻生育期间,应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援助的,应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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