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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
由于国家从2016年1月起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所以2016年以后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2016年以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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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这个钱没有多少,并且孩子超过了14岁,就不再补发了。建议你找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南充独生子女政策规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将女方生育假延长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和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第二条 户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惠待遇。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以下途径支付:(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奖励按有关规定支付;(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在经营成本中支付;(三)夫妻一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无用人单位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四)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夫妻,其独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支付。
独生子女的新政策如下:在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报酬。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在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奖励措施中由该部门执行的,有关部门必须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独生子女发生事故,死亡的,按规定得到支援。在国家提倡夫妻生育期间,应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援助的,应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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