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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本律师认为需要先看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开发商的经营资质等情况。对于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中对与定金是否有约定,有约...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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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如果是定金的话是不能退回的。因为: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而如果是订金的话就不一样了,“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所以要看下上面写的定金还是订金。还有一种情况是跟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定金退给而不追究责任,如果真打算要去协商的话,最好有理由哦。
如果是订金,退回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是定金,那就复杂一点,但也是有办法的。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都是有办法退回定金的。 但这需要一定的法律技巧,一般开发商是不会自觉退还定金给购房者的。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本人处理过相同案件。 带上现有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说: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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