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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
如果房东提供的住房设施完全无损,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被盗后房东承担责任 相反,如果房东没有履行上述义务,他将在其过失范围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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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者是属于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因此,个人损坏消防设施,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如果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有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被盗后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反之房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则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因为出租人负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内所附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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