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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数额...
1、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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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则属于违法行为。 2、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标准,另一种是处罚的标准。关于高利转贷行为的立案标准。
高利贷罪立案标准: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2、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3、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二十六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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