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二,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三,不要重复...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交强险投保要注意: 1、投保人应当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重要事项; 2、购买交强险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3、投保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一,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二,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三,不要重复投保。 四,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