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你们共同在苏州市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苏州市的法院起诉离婚。因为苏州市属于你们的经常居住地。写一份起诉状,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
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其次,时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诉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可以”二字)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考虑在苏州起诉。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你的居住情况。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