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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自行车撞伤,算工伤吗,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2022-02-1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不构成伤残等级。职工上班途中被非机动车撞伤,是交通事故,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人社局提出,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规定,职工工伤门牙折断并未脱落的不构成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因为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支付,职工认定为工伤,仅可享受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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