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 (一)根...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 (一)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有抓奸证据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获得精神赔偿。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过错方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法院才会支持。重婚是指配偶再婚的行为。也就是说,已经有了婚姻关系,又和别人结婚了。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下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能拿到损害赔偿的条件。“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证明他们同了居。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仅有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捉奸在床只能证明两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不能必然证明双方有非法有同居的事实。即使配偶与第三者有了私生子女,也不能必然证明他们同居或重婚的事实。这是因为,怀孕生子只能证明双方发生了性行为,但怀孕与同居行为之间并不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即使配偶与第三者生下了私生子,也不必然代表他们之间有“同居”行为,当然就不必然一定能得到精神赔偿。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院的判决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婚姻法》46条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既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但也并不意味着这方面的证据在庭审中一点也不会影响对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因为: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司法实践中,捉奸证据也可以影响到双方的财产分割,而不利于有婚外情一方。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有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