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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有这种说法,但是是在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的债权人主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股东应在认缴减去实缴得出一个差额,股东应在这个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超过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 认缴是股东对公司的承诺,而实缴是股东对公司履行承诺。承诺是股东应该对公司履行的义务,公司要用全部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全部财产的一部分就是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股东不履行承诺,或只履行了一部分,导致债权人的债务得不到清偿,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股东就要在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即所签借款合同中附有条件,在条件具备时,由出借人选择:1收回本金加利息。2、将借款(可以是其中一部分)转为股金,参与分红。3、转股后出售股份获得收益。这是一种出借人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交易模式设计。
我国法律对股权回购的情形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股权回购不符合规定情形,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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