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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纳税人采取欺...
1、纳税人以欺骗或者隐瞒手段申报虚假纳税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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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为6万元(立案标准是认定数额的二倍)。两高关于《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逃避纳税,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纳税人欺诈,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纳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不缴纳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5年内逃避纳税,受到刑事处罚或税务机关二次以上行政处罚,逃避纳税避纳税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总额的30%以上的义务部分,(30%以上)逃避纳税款,已经被处罚5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对于行为人有多次逃税行为的,只要是没有经过处理的,则都可以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而实践中,逃税行为主要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纳税人通过一些欺骗、隐瞒的手段,从而虚假纳税申报。另一种则是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无论是哪一种行为,要求达到了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以逃税罪论处。格外,对于逃税罪初犯,若同时符合三个先决条件,那么可以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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