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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产假,不影响休年休假。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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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后还可以再休带薪年假。不享受当年的年假: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员工,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其他人。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不在其列
按规定,休产假后还是可以享受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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