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带上父母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重新换一本户口簿。至于户主是谁,应该按法律规定办理,一般由最大年龄的子女为户主。...
1、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2、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死后注销户口有时间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应当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户籍簿和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籍。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的,必须有死亡医学证明书;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应当有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必须有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已火化的,应当有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户主和发现人应当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
不知道你从户主儿子手中买房后是否办理了过户? 如果办理过户,则任何人无权要求对该房屋的权利,你是绝对的产权人。 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则问题就出现了:户主去世时,他的子女都是该房屋的继承人,他儿子单独处分该房屋肯定是没有权利的,如果他的兄弟姐妹没有追认他的卖房行为,则他的兄弟姐妹可以要求认定你们的买卖协议无效。而你就只能要求卖你房子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户主应由户口内的常住人口担任,一般住家户应由家庭负责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担任户主。【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四,立户和常住人口登记问题:1、户主的选择和户主的责任:户主应由户口内的常住人口担任,一般住家户应由家庭负责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担任户主;2、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由其内部指定一个适当人员为户主;单身独居的本人为户主;单身合伙居住的推定一人为户主;3、未成年的人除单独立户,同居人又不是常住人口时,可以担任户住外,在通常情况下,也不能担任户主;4、户主的责任是:按规定负责申报户口(自己申报或户内其他人申报都可),并督促户内其他人员申报户口;5、未成年人担任户主的,如果自己不能申报,可由其抚养人或者亲属、邻居等负责代为申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1人已浏览
2,641人已浏览
1,427人已浏览
7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