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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
若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能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最近一次刑法修正案增加的罪名,具体来说,是指以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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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至于所谓恶意败坏单位声誉,单位应该收集证据,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是因为欠工资,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抱怨,不属于败坏声誉。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首先,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最关键的是按期提交证据,对于工程价款金额、工程质量、工期可能涉及索赔的方面做好诉前工作,在诉讼中多和法官沟通,如果有调解的空间,也可以努力达成调解,在工程欠款案件中有很多时候,往往都是因为无法达成结算,这种情况下,对于确定工程价款金额是诉争的焦点,很多时候都往往需要借助第三方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造价评估,在评估程序中与评估机构的沟通及评估预审意见出来后进行复核是诉讼中最核心的工作,需要诉讼各方认真对待,及时反馈。
被法院判决还钱,如果不还被强制执行,判决后躲避债务不还的,会被限制销费,如不能坐飞机等,被法院执行人找到后还是逃避执行的,会被法院实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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