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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社保卡挂失后,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新参保人员,参保...
1、药费、人工器官; 2、住院床位费; 3、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抢救费; 4、住院费; 5、住院化验费、检查费、监护费; 6、住院理疗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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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北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救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它可以按照报销标准进行报销。
1、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三级医院报销35%,区中医医院报销40%,实报资金封顶25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报销 ①定点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实报资金封顶18万元。 ②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0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75%。 3、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其医药费报销70%。 4、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报销比例较定点二级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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