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全部报销。但工伤有其他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待遇按照《条例》执行;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条例》支付全部费用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职工医保 一类、二类、三类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分别是:900元、640元、480元,不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对于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又分为1万元以下和1万元以上。 1万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类、二类、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8%、91%、95%。 1万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类、二类、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92%、95%、96%。 如果是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 2.居民医保 一类、二类、三类、社区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分别是0元、500元、300元、200元,没达到起付标准的不报销。 对于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一类、二类、三类、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60%、65%、70%、85%。 对比两者可以发现,职工医保在报销比例上比居民医保要高不少,毕竟两者缴纳的费用也相差很多。
2020农村医疗保险偿还率为1、门.急救医疗费用:在职员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2、结算比例:合同期间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结算50%,个人自付50%的年度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救清算的最高金额是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疾病门诊医生:投保人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在门诊医生时,投保人就诊的2、3级定点医院发行疾病诊断证明书,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审查表,报区医疗保险中心审查申请。这三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生和药物只限于批准诊察的定点医院,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3、供养亲属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3]。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9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