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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挂失,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1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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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过新闻稿,说身份证丢失后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直接补办就可以。补办身份证的就证明了身份证丢失的事实。身份证查验单位负有查验身份证与使用人是否一致的责任,如果发生冒用身份证的现象,查验单位和冒用者承担责任,丢失身份证的人不负责任。个人意见以上说法针对刑事和治安方面的法律责任,民事方面我感觉不保险,还是登报声明一下比较放心。然后带户口簿去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大厅)补办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可以同时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
实施身份证丢失系统后,市民身份证丢失一般只需带户口簿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丢失手续,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能办理丢失手续,只能按当地流程办理。(一)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丢失申报和丢失招聘制度的意见(二)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制度,在附近处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事务局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有居民户籍簿向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办理补充手续的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可以向附近的户籍派出所或事务局申报丢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充手续。
不需要登报声明。直接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补办就是。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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